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透视
来源: 河北法治网  
2025-02-14 14: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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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透视

  营商环境是城市的首要竞争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二十九条,重点聚焦市场环境、政务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关键环节设定主要条款,以经营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目的,在建设“无证明”城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弘扬人文精神,打造城市形象方面彰显唐山特色。

  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规定提出,唐山市积极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与相关地区共建市场一体化监管机制,在市场准入、政务服务“同事同标”等方面开展跨区域合作,扩大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范围,加快推动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跨区域互认通用。

  支持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在行政体制、政务服务、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先行先试各项政策,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市直部门将各类首创性工作优先安排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开展。

  依托河北省统一的企业开办平台,在不改变原登记机关的前提下,由受理申请的首问办理机关指导申请人自愿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打破地域限制,推行企业开办“市县同权,全市域通办”。

  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规定提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应当明确、具体,不得设定模糊性条件和兜底条款。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的事项,有关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办理标准应当一致;对于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经营主体提供;已经在线收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纸质材料;已经通过线下受理的事项,不得要求补填网上流程。

  税务机关应当持续优化税务服务,依法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压减办税时间,拓宽办税渠道,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

  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主管机关和工作机构应当健全投诉举报和受理转办批办制度机制,依法为经营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和投诉举报等政务服务。

  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服务模式。经营主体可以在信用中国(河北唐山)网站、幸福唐山App、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自主打印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基本建设投资、消防安全、医疗保障、人社、公安、税务等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公布惠企政策目录清单,建立完善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实行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直接享受。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地出让”“投资承诺制”等改革,建立政府制定标准、部门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行业有效监管的运行模式,精简工程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营造多元保障的要素环境

  规定提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银企合作,建立完善常态化政银企沟通机制,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可持续、保本微利的原则,建立差异化的利率定价机制,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高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和首贷比例,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利度。

  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鼓励综合应用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代偿补偿等手段,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能力,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担保服务。

  在人才队伍建设、用人主体支持、人才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为入唐人才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医疗社保、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或者便利。

  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落实高等学校毕业生来唐、留唐、回唐岗前培训、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基层就业、创业。

  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预警平台等建设,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仲裁、中介服务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规定提出,依法保护经营主体的财产权利、经营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和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对经营主体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不同领域特点、风险等级,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全过程重点监管。

  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针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经营主体帮助、指导,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经营主体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加大涉企争议化解力度。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和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律师等法律服务人才在服务经营主体境外投资决策、项目评估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作用。

  营造包容开放的人文环境

  规定提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加快城市更新,营造生态优美宜居、城市文明和谐、社会平安稳定、公共服务完善的城市环境和鼓励创新创业、亲商安商的氛围,打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经营主体发展的区域特色营商环境品牌。

  传承和弘扬大钊精神、“特别能战斗”精神、“穷棒子”精神、“当代愚公”精神和“抗震精神”为代表的唐山精神,展现唐山英雄城市、英雄人民的城市形象;传承和弘扬评剧、皮影、乐亭大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深化文旅融合和开发,进一步提升唐山文化软实力。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治理长效机制。(记者 段美)

关键词
唐山 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张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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