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法典宣传工作,守牢生态安全底线,近日,清河县人民法院首场宣讲联合县生态环境局走进邢台益客饲料有限公司,精准对接企业环保法治需求,以法治护航企业绿色合规发展。
宣讲现场,法院干警联合生态环境局业务骨干立足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聚焦高频涉环保法律风险点,精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重点围绕污染防治规范、排污许可管理、企业自行监测、固体废物合规处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五大关键内容,结合现实典型环保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法条、厘清合规标准、点明法律红线,引导企业认识到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让企业管理层、环保负责人直观掌握日常生产中的环保履职要求。
宣讲结束后,针对企业在废气废水治理、固废存放转运、环保设备运维、日常环保合规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难点问题,宣讲团提供专业化、实操性强的建议,助力企业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常态化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同时,当前正值汛期,企业需同步做好汛期环境隐患排查、排污设施防护、应急处置等工作,严防汛期次生环境污染风险,防范生态领域安全隐患。
参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本次靶向普法精准贴合企业发展实际,有效补齐了企业环保法治短板、厘清了风险盲区,将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要求,规范生产经营流程,常态化开展内部环保法治培训,主动履行生态保护社会责任,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据悉,清河县将持续联动各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以法治力量规范企业生产、治理民生痛点、守护乡村生态,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方位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为辖区经济社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