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排污许可实现动态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省共计27.76万家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12月19日,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持续优化环评审批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计27.76万家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2.3万张,完成排污登记企业25.46万家,排污许可实现动态全覆盖。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副处长曹利荣介绍,为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今年河北省持续健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并于11月16日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形式印发。
《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在充分结合河北省实际基础上,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等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全面服务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河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还进一步规范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批、延续等程序,优化了排污许可的便企措施,明确了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责。
强化排污许可质量监督,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河北省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组织各地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提交率和规范性审核、执法监管和监测检查、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试点、排放口标识标牌设置、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9个方面工作。
下一步,河北省将健全排污许可管理体系,推动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和规范设置二维码标识,推进环评、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助推监管、监测、监督全闭环和信息全共享。(记者 马朝丽 见习记者 王耀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