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河北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经营主体达3611家
来源: 河北日报客户端  
2026-03-15 18: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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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5年底

  河北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经营主体达3611家

  累计退货金额1.46亿元

  推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放心、安心消费。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河北严格执行《京津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范》标准,满足消费者就近退货、便捷退货、高效退货需求。截至2025年底,全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经营主体达3611家,累计退货金额1.46亿元。实行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经营主体223家,已建立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经营主体878家。

  保定市联合北京市房山区重点推进连锁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在京冀相关连锁商超开展试点,为消费者带来更好购物体验。根据服务规定,凡在承诺门店(覆盖北京房山区及保定市门店)购买的商品,只要符合退换货条件,消费者均可凭有效购物凭证,在两地任意一家同品牌门店办理退换货。同时,相关门店严格执行“7日无理由退换货”时限,确保退货流程顺畅高效,服务标准一视同仁,做到“绝不推诿、绝不拒绝”。

  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全力打造具有沧州特色的“购物无忧退”消费场景。目前,该市承诺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实体店达606家。该市信誉楼集团和盐百集团所有门店均作出“一般商品30天退换货”的承诺。

  2025年5月1日起,推荐性国家标准《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对无理由退货的退货条件、退货流程、服务监督与评价等给出建议。鉴于线下无理由退货是实体商品销售经营者“自愿承诺”行为,该标准在借鉴河北、江苏、安徽等地实践经验基础上,兼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不增加经营者负担,对相关要求给出细化建议。

  2026年,河北将优化升级无理由退货制度。引导推动大型商超、重点商圈内的经营主体,自觉执行《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推动全国、省内品牌连锁实体店实行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推动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建立先行赔付制度。(记者马彦铭)

责任编辑:刘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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