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河北应急管理交出“安全答卷”
12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河北答卷系列主题第二十六场新闻发布会。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薛永纯介绍,“十四五”以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精准防、严格管、科学救”工作主线,持续深化应急管理改革,狠抓安全生产末端落实,不断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图为河北省2025年灾害事故综合应急演练现场。(资料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供图
从统计数据来看,“十四五”规划应急管理的主要指标提前完成。2024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十三五”末分别下降49.6%和46.1%,今年以来继续保持下降态势。自然灾害方面,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0.27人,大幅小于1人的目标值要求;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0.62%,小于1%的目标值要求。
压紧压实责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我省修订《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履责清单,动态完善新业态领域安全管理职责,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压紧压实。重大事故隐患持续消除,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制定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七项措施,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奖励和企业内部报告奖励。
监管执法能力有效提高,聚焦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强化安委办综合督查、部门执法检查,组织常态化暗查暗访、同步拍摄反面典型视频片,强化“专科专家、全科团队”式帮扶指导,定期开展行业领域“双盲”抽查,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有力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全省39家化工园区全部完成“十有两禁”整治提升。
创新体制机制,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
省委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决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夯实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供政策引领。整合设立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保留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三个指挥部,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格局。积极争取国债资金,谋划实施了防洪工程体系、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等一大批灾害防治工程。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
创制性立法,我省出台实施《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为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提供法治保障。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河北成为全国首个以政府规章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的省份。投资1.2亿元建设省级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实现乡、村两级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综合巨灾保险制度,实现全省2600余万户城乡群众保险保障全覆盖,被确定为全国试点省份。整合建设801个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实现储备库县域全覆盖;储备各类应急物资3314万件,比“十三五”期间增加3.5倍,保障能力满足二级响应需求。
增强实战能力,应急救援效能实现全面提升。
围绕提高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能力,持续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实战演练,全省各级编制应急预案1.2万余件,累计开展应急演练20.95万余场。统筹推动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省共建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森林草原消防、防汛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应急力量六大类应急救援队伍553支4.1万人,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力推进国家华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河北省“环首都、环渤海、沿太行山”三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努力打造应急救援“尖刀拳头”力量。
深入开展京津冀应急管理协作,三地共同签订《京津冀应急救援合作框架协议》等,在指挥调度、应急救援、灾害救助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举办联合演练,协同处置灾害事故,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持续提升。
此外,我省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支撑能力全面增强。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我省开展“智慧应急”建设,构建了集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于一体的科技信息化支撑体系。建成全省应急管理大数据一体化平台,汇聚数据超30亿条。通过举办雄安安全应急创新技术应用大赛等活动,实施安全应急重大科技专项等措施,有效提升安全应急核心业务领域科技支撑能力。(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