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快评丨物业“管理”变“服务”,为什么得到公众支持
来源: 长城网  
2026-03-10 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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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特约评论员 金宇

  “‘物业管理’能不能改成‘物业服务’?两字之差,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的建议,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小的关注。最近她表示,住建部工作人员已经给她打来电话,明确告知将着手把《物业管理(885915)条例》修改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由“物业管理(885915)”改成“物业服务”,一并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

  物业到底该“管理”还是该“服务”?看似只是两字之差,却精确击中了公众的“痛点”。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不断深入,部分小区物业服务与业主需求之间的矛盾变得越来越大,甚至形成了业主不愿交物业费,物业没钱更不愿意做好服务的“怪象”。而矛盾的根源,就在于不少物业企业没有摆正位置,把自己当成了小区事务的“管理者”,而非业主聘请的“服务员”。

  在该新闻评论区内,广大网友清一色地支持代表的建议,反映出普遍的市场情绪:人们对于物业管理的意见由来已久。改名的期盼和呼吁,并非简单的“吐槽”,而是希望物业的日常工作能够更加尽心尽力,更加认真负责,消除“高收费、低服务”的现象,让一切回归正常合理。

  因此,名字的改变应该只是一个开始和契机,人们更关心的显然是,如何更加有效地监督物业的工作,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2026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就给出了一个具体的建议:物业的利润与服务评级挂钩,设定基准利润率如5%-8%,若物业年度服务评级达标,可上浮1%-2%的利润空间,评级优秀则进一步放宽,反之则下调甚至限制其参与新项目投标。

  这一建议是否具有可行性,恐怕还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和整个行业深入研讨,但它的方向是非常明确的——物业服务得到底好不好,应该让广大业主来评价,而物业的收入和利润也应该取决于服务的质量。这显然更符合市场规则,也更能满足业主们的期待。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在探索物业“红黑榜”制度,服务好的上红榜受表彰,履约不到位的上黑榜受限制,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健康生态。

  从“管理”到“服务”,物业方面当然要调整心态,明确自己的核心职责是服务业主,用心做好本职工作。但要做到这一点,光靠名字的更改或者业主的吐槽,显然是不够的。归根结底,还是需要让物业服务更加市场化、透明化。

责任编辑:张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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