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紧急通知
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7月21日,阜平县防汛工作人员巡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河北日报记者 许佳奇 摄
为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和防范应对工作,7月19日,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和防范应对等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紧盯风险隐患,下沉基层一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紧压实各级各方责任,确保工作链条闭环。
当前,我省已进入防汛关键期,前期多轮降雨已造成多地受灾,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各类灾害风险持续加大,防范应对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通知》要求,各地坚持以防为主,组织驻县包乡技术队伍、乡镇村组干部、群测群防员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巡查排查。
各地要重点排查稳定性差、近期活动明显、监测设备出现红色预警、切坡建房扰动、受降雨影响突出的在册隐患点;逐一排查城镇、村组、景区、矿区、施工工地、交通沿线等关键区域,复核陡坡陡崖、山洪泥石流沟、沟口冲积扇、跨沟桥涵等;针对强降雨落区、旱涝急转区域、暴雨中心及易灾地层发育区,提高巡排查频次。对已查清的隐患点,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管控到人。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滞后性。各地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及时研判灾害发生发展态势。完善预警发布、会商上报、指令下达全流程“叫应”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快速直达一线。
根据《通知》,各地要全面落实《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压实“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转何处、不擅返”五个关键环节,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不落一户一人。严格执行山洪转移“四个一律”硬性规定和地质灾害“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科学规划转移路线,适度扩面转移,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群体落实帮扶措施,严禁转移人员私自折返。
《通知》还要求,各地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细化响应流程;统筹专业救援力量进入备战状态,备齐物资装备,建立快速调拨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常态化开展避险演练。提前预置队伍和装备,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置。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迅速组织人员搜救和险情处置,严防次生灾害。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苑立立 姜慧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