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郭洪杰)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安装拆卸流程规范、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等方面提出系统性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提升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通知》明确,高处作业吊篮属于危大工程,施工现场使用吊篮施工的,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方可实施。由分包单位编制的,需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在安装拆卸环节,吊篮安拆必须由具备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相应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承担,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接;安拆人员须持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架子工(高处作业吊篮)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严禁无证、持过期证件上岗。吊篮安装后,要通过相关单位联合验收方可使用。
同时,《通知》强化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设备维护,重点检查安全锁、钢丝绳、防护设施、安全绳悬挂及人员作业行为等关键环节。严格规范吊篮作业行为,吊篮内作业人员严禁超过2人,严禁利用吊篮运送物料,严禁从建筑物顶部、窗口或其他孔洞进出吊篮,严禁在吊篮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各地相关部门要将吊篮施工纳入监管重点,对方案编制、安拆、验收、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有效安全监督,常态化开展吊篮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停工整改,并按照“一案双罚”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