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6年版)》正式实施
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康复是残疾人回归社会、实现价值的基础。为进一步健全我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标准体系,近日,省残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河北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26年版)》正式实施。
根据残疾类别和年龄阶段,《目录》科学划分了“0—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目录”和“15周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两大部分,详细规定了具体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长、频次及补助标准,确保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便捷的基本康复服务。记者注意到,与以往相比,《目录》在“扩面提标、优化供给、延伸触角”三个关键领域实现了深化拓展。
儿童期是身心发育的关键期,康复训练往往需要贯穿整个成长阶段。调整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年龄范围是此次《目录》引人注意的变化之一。
在国家版“0—6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目录”基础上,河北结合实际,将救助对象年龄范围扩展至0—14周岁(未满15周岁)。伴随年龄扩围的是保障力度提标,今年1月1日起,我省将残疾儿童人均康复训练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同时,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特点,《目录》相应明确了服务时长与补贴标准,确保政策覆盖更广、保障更有力。
如果说年龄调整界定了谁能获得服务,那么服务内容优化则回答了如何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除国家规定项目外,《目录》创新性地将“严重脊柱侧弯以及烧烫伤等导致的关节畸形”纳入肢体矫治手术适应症范围的同时,对视力残疾康复服务内容进行了细化,使康复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创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式,《目录》丰富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模式,明确康复方式分为“机构康复”或“机构+家庭康复”,这一调整,打破了康复服务“定点定时”模式,允许家庭根据自身的位置、时间和孩子的适应能力,灵活选择康复方案。
为了满足大龄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康复需求,此次在“15周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中,新增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辅助性康复器材适配、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等相关内容,并逐一明确了补贴标准。
自助互助有利于残疾人之间传递经验、彼此激励;辅助性康复器材适配关注的是借助科技手段补偿功能缺失,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则将康复触角延伸到社区网格。
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录》对残疾人支持性服务内容的细化,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从单一治疗向综合性支持转变。
以残疾人康复需求为导向,这次出台的《目录》为我省精准化、规范化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提供了依据和标准。残疾人康复保障,正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加速迈进。
“各市可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本地目录。”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不断加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供给保障力度,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助力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生活。(河北日报记者 孙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