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雄安新区制定发布《雄安新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对房建、市政、水利、公路、水运、园林等工程施工许可的扎口管理。按照“宜函则函、宜证则证、函证结合”原则,形成施工准备函、施工意见登记函、施工许可证并行办理的施工许可“雄安模式”。
为实现“拿地即开工”,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方作业量大的市政工程可先行招标土护降工程,领取施工准备函后即可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取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函的,可先行申领施工意见登记函开工建设,待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换领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满足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的,可直接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质安监手续办理实行承诺制,避免了企业多头跑办问题。建设单位申办施工许可时,只需承诺一个月内补齐质安监备案材料,即可同步获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信息同步推送至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该机构工作人员即上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服务。
目前,雄安新区探索分阶段(分段)申办施工许可制度,打破整体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传统思维,使房屋建筑工程可按照土护降、桩基础、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四个阶段分别或组合申办施工许可,有效助推项目早开工;探索“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雄安模式,全面精简审批事项;拓展和完善招投标“双盲”评审改革等有效机制,创新项目审批制度,实现项目高效落地。